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罪的犯罪标准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犯罪标准:
构成要件的内容为,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非法开采”,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矿产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擅自开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非易受国家保护的国有矿山企业矿区内的矿产资源的行为。
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规定,并且明知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责任主体。
市土房局近日表示,即日起,市民如发现各种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可拨电话举报:63651411、63651327(纪检监察);63651171、63654131(执法监察);63651128(矿产资源开发处);63651424(勘查储量处)。 一旦查证属实,将给予第一举报人100—3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