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入疆需要向社区报备,因为目前外省入疆需要居家健康监测三天,然后连续做三天核酸。如果核酸阴性才可以自由活动。具体你可以咨询所在地社区包户干部或者所住宿酒店。
“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下派驻村干部“十不准”规定
不准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不准占用基层车辆,
不准擅自离岗,
不准借下基层办私事,
不准侵害群众利益,
不准在生活上让基层补贴,
不准提过分要求,
不准公款娱乐,
不准吃请收礼,
现在有新规定,医保全部放开了,异地看病住院,如果办理了异地安置,那么只要在和我们当地签有协议的医院看病,报销比例和我们当地是一样的,没有办理异地安置,只是降低一点报销比例,给群众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余地。
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限额等政策调整如下: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政策有所变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月9号颁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月度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季度应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同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减按1%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的开票上限是500万。
1、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2、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即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酒驾没有上路不会有处罚。这里的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校园、厂矿、乡村、单位里只要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都应认定为“道路”。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规模化养猪场类型的划分因采用的划分标准不同而异。
根据养猪场年出栏商品肉猪的生产规模,规模化猪场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年出栏10000头以上商品肉猪的为大型规模化猪场,年出栏3000—5000头商品肉猪的为中型规模化猪场,年出栏3000头以下的为小型规模化猪场,现阶段农村适度规模养猪多属此类猪场。
根据猪场的生产任务和经营性质的不同,又可分为母猪专业场、商品肉猪专业场、自繁自养专业场、公猪专业场。
石油、天然气、煤、金、铬、铜、镍、稀有金属、盐类矿产、建材非金属等蕴藏丰富。
新疆是中国矿产资源最为丰富的省区之一,矿产种类全,储量大,开发前景广阔。目前发现的矿产有138种,其中,5种储量居全国首位,25种居全国前5位,40种居全国前10位,23种居西北地区首位。
新疆矿产保有储量列全国前10位的矿种有:铍、钠硝石、白云母、蛭石、陶瓷土;
冶金用脉石英、自然硫、长石、化肥用蛇纹岩;膨润土、水泥用大理岩、镍、铬铁矿;铸石用辉绿岩、石油、毒重石;煤、菱镁矿、镁盐、钾盐、石棉、玻璃用脉石英、水泥用泥岩、天然气、铯、水泥用页岩;铋、铂族、锂;油页岩、水泥用黄土、芒硝;泥灰岩、硼、碲;锰、钴、钽、铌、玻璃用砂、盐。
作为新疆地区家庭服务行业的重要一环,月嫂的角色日益受到重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对于月嫂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为了保障月嫂的权益,同时维护家庭服务市场的秩序,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新疆月嫂收费标准的最新规定。
根据新疆家政服务行业管理条例,新疆月嫂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平、透明的原则,不得随意哄抬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具体来说,月嫂的服务收费应当包括基本服务费和附加服务费两部分。
基本服务费是月嫂提供基本生活照料、产褥期护理、产后健康指导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根据月嫂的工作经验、资质、服务内容等因素,基本服务费会有所浮动,但应当在合理范围内。此外,基本服务费中还包括月嫂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家庭在雇佣月嫂时需要签订正规的合同,明确基本服务费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避免出现纠纷和误解。同时,家庭也应当根据月嫂的工作状态和服务质量,及时支付基本服务费,保障月嫂的合法权益。
除了基本服务费外,附加服务费是指月嫂提供一些额外服务或特殊需求时所产生的费用。比如,家庭需要月嫂帮忙照顾其他家庭成员、做一些家务劳动或提供特殊护理服务等,都属于附加服务范畴。
附加服务费的收费标准通常是根据服务的复杂程度、工作时间长度等因素来确定的。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家庭在雇佣月嫂之前应当充分了解附加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确保双方权益。
综上所述,新疆月嫂收费标准的最新规定旨在规范和规范家庭服务市场,保障月嫂和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在雇佣月嫂时,家庭应当了解相关政策,与月嫂和家政服务机构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共同打造和谐温馨的家庭生活。
根据新疆自治区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标准的通知》(新劳险字〔1993〕103号)规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数额为10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部分归死者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