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转让的汇票背书转让有效吗?

时间:2024-10-20 18:33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不得转让的汇票背书转让有效吗?

记载不得转让的支票,后手再进行转让背书是无效的。后手再进行转让的,原记载人对后面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第三十四条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与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的区别?

该问题涉及到追索权的行使,依据我国《票据法》持票人对任何一个债务人均具有追索权,但根据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用于您所提问题,即A.C对D担责,B免责。

三、舍不得门面转让的说说?

舍不得门面转让,我花了很多心思在这家店铺上面。

四、关于背书中的不得转让?

票据作为支付工具和结算工具,具有流通性。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承兑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1、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票据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不得背书转让。票据签发后,对于远期票据,持票人应在到期日前或法定提示承兑期限内,向票据所记载的付款人,要求其承诺付款。正常情况下,付款人予以承诺,表明对该票据作出承兑表示。如果付款人不予承兑,持票人无法再行使付款请求权,这时,持票人不得把得不到承兑的票据再背书转让他人,否则由于新的被背书人依然得不到付款人的承诺,会引起新的票据纠纷。

  3、对见票即付的票据已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不得再行背书转让。由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需要在取得承兑后才向付款人请求付款,在法定期限内随时可以提示付款。如果付款人按照票据金额足额付款,则票据权利得以实现,票据关系终结。如果付款人不予付款,持票人应当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如果持票人把已被拒绝付款的票据再背书转让,其后手依然无法获得付款,从而引起票据纠纷。因此,对于已被拒绝付款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4、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票据,不得再行背书转让。票据法规定,见票即付的票据,应当在出票日起一个月内由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采用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其持票人应当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超过法定付款提示期限的,持票人对付款人和出票人造成损失的,应由持票人承担。如果将所持票据背书转让给他人,则造成被背书人同承兑人或付款人的票据纠纷。因此对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票据,不得再行背书转让。

  5、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在原背书人更改之前再次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五、店转让舍不得的文案?

答案公式:不能舍得因为这个店可能有很多创始人的心血和努力,经历了很多风风雨雨,不舍得放弃;并且开店不易,转让可能会有诸多麻烦和隐患,因此舍不得转让如果真的需要转让,可以考虑寻找合适的接手人,或者是让身边的亲朋好友接手经营此外,也可以考虑对店铺进行品牌更新、产品升级、服务改善等方式来提升经营状况,让自己更有信心和底气去面对店铺的未来

六、快递转让的规定?

快递转让打规定是必须要正规转让合同。

七、不得转让的电子汇票怎么贴现?

不可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能办理贴现。

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方企业同意银行承兑汇票这种结算方式,对方可以在约定的期限承兑,也可以申请贴现,可以提前支取货款,不过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可以背书转让,

八、不得转让是背书的条件吗?

票据法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因为票据是一种完全有价证券,持票人必须具有合法取得的票据才能主张其票据权利。背书是附属票据行为,背书人转让的是出票人通过法定的记载事项设立的票据权利,背书人无权增加或减少出票人所创设的票据权利。

因此,背书人在转让该票据权利时,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背书,是不发生票据上的效力的,但背书行为本身仍然有效。这一点同民法上的附条件的合同不同。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只有当某一条件成就时,该合同才能生效。票据则不同,票据的性质和票据正常流通的实践要求,背书转让票据,只能是单纯性背书,即背书是无条件的。

九、什么的设备不得转让他人?

1、禁止流通的财产

  流通物又称融通物,指法律允许在民事主体之间流转的物,大部分物为流通物。《信托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这包括全民所有的森林、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军用武器、弹药和淫秽物品等。从上开规定可以看出,由于此类财产的所有权归于国家,或者受到管制,不允许流通(另外还包括土地所有权、毒品)。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用于担保既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实现担保的目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用于担保。

  2、不可转让的财产

  对法律法规规定已经作出限制的财产权,相关人员不得转让。如共有财产;设定抵押、质押财产;司法保全的财产;公司法中对发起人、高管的股权转让限制;根据合同性质、合同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权属尚有争议的财产;以及土地使用权(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等。

  3、限制流通的财产

  限制流通的财产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只能在特定主体间流通或需经依法审批后允许流通的财产,如金、银、文物、采矿权、我国的外汇和一定级别的文物等。以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但在设定担保和实现债权时,应当按照对限制流通物的规定来处理。例如,以采矿权设定担保,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以金、银(不包括金银饰品)或者文物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应将金、银卖给有关银行,文物卖给文物主管部门

十、不得无故离职的规定?

新修改的《劳动法》中对离职员工的新规定有:辞职是劳动者权利,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过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不能无故拖欠或不发工资、以及在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给离职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等等。

1、劳动法中对离职员工的新规定:(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关于员工辞职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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