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该规范主要涵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等内容,确保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该规范主要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要求,包括工程的选址、结构设计、材料选择、施工方法等,确保工程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影响。
3.《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该规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包括对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风险分析、治理方案的确定等,以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和计划。
4.《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规范》:该规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包括监测设备的选用和布置、数据采集和处理、预警方案的制定和发布等,以及应急响应的措施和程序。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18—2006)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102I9—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170220—2006)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17022-2006)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Dz/10222—2006)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详细调查规范(1:50000)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程(Dz/T0223—2004)滑坡、崩塌监测测量规范(Dz/T0227—2004)地质灾害分类分级(试行_)(DZ0238—2004)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40—200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Dz/T024l-2004)
包括。地质灾害是指在地球的发展演化过程中,由各种地质作用形成的灾害性地质事件。地质灾害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变化规律,既受制于自然环境,又与人类活动有关,往往是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作用的结果。
矿山开采不可避免的就是破坏植被,造成土壤裸露,这种情况遇到下雨天气,极易造成土壤结构被雨水侵蚀破坏,甚至还有可能发生山体滑坡,对附近居住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地质灾害治理是在生态学原理指导下,以生物修复为基础,结合各种物理修复、化学修复以及工程技术措施,通过优化组合,使之达到最佳效果和最低耗费的一种综合的修复污染环境的方法。
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不良地质现象进行评估,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技术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防止或减轻灾害发生的目的。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包括:(1)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2)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并对其监督管理;(3)管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4)组织编写有关标准、规范;(5)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6)负责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评估单位的资质管理;(7)进行地质灾害责任鉴定及纠纷调处。
预防地质灾害的工程特点就是牢固,结实!抗冲击
地质灾害治理指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专业,该专业塑造德、智、体、美全面的发展,具备优良职业道德规范和人文素质,把握基本地质及水文工程项目自然环境灾难地质基础知识,可以叙述和剖析各种地质灾害本质特征、泛滥原理以及演变发展趋势并基本明确提出防治防范措施,具有对普遍地质灾害开展危险因素评定、调查、勘测与点评工作能力,从业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工作中的高质量技术性技能型人才。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丙3级资质单位分别应具备的条件和业务范围规定如下:
(1)甲级施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近10年来独立承担过一项(含)以上大型或两项(含)以上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②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总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的总会计师和总经济师;单位技术业务主管人或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经历。
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工程技术人员占单位职工人数的8%以上;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和经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训或有施工实践经验的从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的人员所占比例均不低于1/2。技术人员中短期(1年内)外聘人员不得超过15%。
④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质量检测、试验设备。
⑤单位注册资金12朋万元以上,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00万元以上。
(2)乙级施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近10年以来独立承担一项(含)以上中型或两项(含)以上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②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总工程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总会计师和总经济师;技术业务主管人或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经历。
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工程技术人员占单位职工人数的6%以上;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和经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训或有施工实践经验的从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的人员所占比例均不低于1/2。技术人员中短期(1年内)外聘人员不得超过15%。
④具有与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质量检测、试验设备。
⑤单位注册资金600万元以上,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300万元以上。
(3)丙级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主要工程技术骨干接受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训。
②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会计师和经济师;技术业务主管人或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经历。
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工程技术人员占单位职工人数的4%以上;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和经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训或有施工实践经验的从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人员所占比例均在1/2左右。技术人员中短期(1年内)外聘人员不得超过15%。
④具有与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质量检测、试验设备。
⑤单位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50万元以上。
甲级、乙级、丙级施工单位的业务范围规定如下:
(1)甲级施工单位可以承担各种等级(规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2)乙级施工单位可以承担中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3)丙级施工单位可以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主要为防治滑坡活动而修建的排水沟、排水井、抗滑垛、抗滑桩等;为防治崩塌而修建的护墙、护坡、挡石墙、落石平台、明硐等;为防治泥石流而修建的谷坊、拦挡坝、导流堤、停淤场等。广义的防治工程是为预防、控制、治理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损失所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的总称。
所谓社会治理制度,就是在推动社会治理过程中用法律来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所谓社会治理,就是在法度之内联合不同组织共同治理。但在当代,推动社会治理中的制和治并不完全在同一水平线上,甚至出现了脱节情况。
比如:在武汉疫情期间部分基层社区治理就出现了制度和治理脱节的情况;红十字会捐款事件也出现监督缺位的问题,这充分说明了社会治理需要完善制度和创新才能真正让老百姓受益。